又有大学生被骗。近日,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了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例,李某谎称自己是“电脑黑客”,能入侵系统修改成绩和学历,多次实施诈骗,涉案金额10余万元,受骗者多为大学生。梁山县检察院已以诈骗 罪将其批准逮捕。
李某自中专毕业后,建立了一家小型科技公司,为企业提供建网页、发广告等服务。但因技术有限,只能从网上购买服务,付钱后却没有收到想要的源代码,得知自己受骗后,李某反而模仿这种模式,想到向他人行骗。
他在网上发布广告、建立网页,受害人通过搜索“修改考试成绩”、“黑客雇佣”等方式就能进入他的网站,通过QQ号码建立联系后,李某便冒充“电脑黑客”,声称自己能入侵学信网、教务网等网络系统修改成绩、学历,骗取被害人的信任。
显而易见,李某并不具备入侵网络系统的技术和能力,一旦钱财到手,他便把受害人屏蔽,自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从2014年开始,李某共骗取他人钱财10余万元,仅2017年5月份,李某就先后实施了4次诈骗,受骗者多为大学生。
2017年7月6日,经群众报案,梁山县公安局对李某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,并于次日对李某进行刑事拘留。归案后,李某对涉嫌诈骗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,李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。根据相关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达到立案追诉标准,同时通过发送短信、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、广播电视、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,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,可以诈骗罪的规定 酌情从严惩处。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,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,应当依法定罪处罚。
检察官提醒:以改分改学历为幌子是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惯用伎俩,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要提高警惕,不要给骗子可趁之机。